浙江省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考试简章
第一章 概述
一、考试性质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制定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实施的标准参照性考试;是一种国家教育考试项目。
二、考试类别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部分考试科目参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其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认知、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进而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四、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五、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六、考试方式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机考)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2013年除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采用机考方式外,其余类别笔试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已参加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的,在该科目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可查)可以免于考试。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 考试标准、科目和大纲
一、考试标准
考试标准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标准规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依据。
二、考试科目
(一)笔试
学段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考试方式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
(机考) |
∕ |
机考 |
小学 |
综合素质
(机考)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
∕ |
机考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详见注1) |
纸笔 |
高级中学 |
中
职 |
文化课 |
专业课 |
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详见注2) |
|
实习指导 |
注1:“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2013年我省仍按2012年操作方式,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我省设置的初中科学、历史与社会和高中通用技术等学科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相应的考试大纲,今年上半年暂不组织该几个学科的考试。下半年是否开考待教育部考试中心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面试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小学面试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学科;中学面试学科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三、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统一制定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要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第三章 试 题
一、命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和面试命题、制卷,并建立试题库。
二、命题原则
命题突出专业导向、能力导向和实践导向。依据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考查死记硬背知识,不指定教材。
三、题型
采用多种类型试题,强化能力考核。
题型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其中,非选择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点评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在机考科目中还采用了多媒体试题的形式。
第四章 笔 试(含机考)
一、考试日期
2013年上半年笔试日期为: 3月17日;下半年笔试日期为:10月27日。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类 别 |
2013年上半年笔试时间:3月17日
2013年下半年笔试时间:10月27日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101)
(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机考)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201)
(机考)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机考)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中职
|
文化课 |
专业课 |
|
实习指导 |
|
三、考生报名时间及内容
2013年上半年笔试报名时间为: 1月23日—27日,其中,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23日9:00—25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27日—29日(每天9:00-16:00)。
2013年下半年笔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